购房者的苦恼:标价很低很美好,售价很高很梦幻
九天之内,维州的四家房产中介受到了标价过低的调查,其中两家公司承认了这一做法,而另外两家则面临被诉诸法庭的命运。
这能够证明什么呢?是过低报价这做法相当普遍?还是会有更多法律力量来消除这一行为?不同的人也许有不同的答案。
维州房地产协会宣称,他们超过2200个成员中的,绝大部分的人(90%),都没有违反过低报价这个要求。它已经和州政府紧密合作,修订新的法例(该法例已通过议会审核,但施行日期仍未确定)来促使房产中介在报价方面能更加透明。但是他们没有着手解决的却恰恰是购房者最大的困扰来源:房产底价。
一场伴随着疯狂投标竞价的拍卖,成交价往往远超底价,这样的情况,能不能说是标价过低呢?或许能,或许又不能。总之,很多中介都借市场火热之名来逃避标价过低之责。
通常,卖家能够在拍卖会当天早晨决定底价,这一价格是允许高过宣传价格的。(卖家可以在拍卖当天之前都对底价保密,中介则可以在签约代理房产之后,根据物业价值评估来确定一个宣传价格。)
每周都有很多购房者向我们的记者举报,说自己是过低报价的受害者。这种现象时有发生,因为他们经常被远超自己预期价格幅度的房价击垮,同时又不知道是否有什么法律来限制这种行为。当然,这也并不意味着现行的法律都是合理的。
在昆士兰,即将拍卖的房产不能以参考价格作为宣传。政府宣称这是因为中介或者卖家“不可能知道竞标价格会是多少”。但是这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对这个物业所在的价格区间一无所知(如果他不事先做功课的话)。所以拍卖上经常会出现一个这样的情形:一个想要购买房子的人,稀里糊涂参加了拍卖会,而房屋价格却远超自己的预期。
直接照搬昆士兰的规则也许会是个错误,但是购买者也不应该等到拍卖会的早晨才知道其底价。试想一下去服装店买衣服的时候,看到某件衣服全价99澳元,等到过几天再来看的时候,价格已经变成了130澳元,可能仅仅是因为店主决定这么标价。
卖家想抬高自己的房产底价,当然这个是可以理解的,但是,这应该在拍卖之前就有所透露。即使出台了限制价格幅度的新法律,购买者还是很容易有被敲诈的感觉,除非卖家被强制要求更早提前公开底价——而不仅是在拍卖会开始一小时之前。
From: Domain 中文网
原文:Adrian Lower / 编译:章静